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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字〔2016〕8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12日 16:29】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青年志愿者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加强对注册志愿者的管理,扎实推进我校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服务精神,立足校园,面向社会,不断推进我校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品牌化,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服务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拓宽志愿服务领域,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一)活动内容

    1.校园志愿服务

    为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教育教学秩序,助力我校应用型大学建设,紧紧围绕校园育人环境美化、教育教学实践等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2.社区志愿服务

    为进一步了解基层、服务基层,促进校地共建,围绕学校周边社区居民的基本需求,为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开展的生活、文化、娱乐、教育等方面志愿服务活动。

    3.大型赛会志愿服务

    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组织青年为地方政府机关举办的各种大型赛事或重要会议、展览等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4.关爱特殊群体志愿服务

    结合大学生自身特点和专业优势,走向敬老院、福利院、社区等,对优抚对象、孤寡老人 、困难学生、困难残疾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进行的关爱帮扶活动。

    5.助力社会经济发展志愿服务

     发挥学生专业特长,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的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的帮扶志愿服务活动,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6.专项志愿服务活动

    围绕社会和民生热点开展的环境保护、政策宣讲、法律援助、民生调研等专项志愿服务活动。

    (二)活动形式

    1.学生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时间精力和专业特点自主到学校的相关岗位进行志愿服务活动,如图书馆、实验室等。

    2.以团支部、班级、社团以及其他学生组织的名义,发起志愿服务活动并在本组织内招募一定数量的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鼓励各青年志愿者协会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打造志愿服务活动品牌,并积极创建长期稳定的志愿服务基地,使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品牌化。

三、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志愿者注册认证程序

自2016年9月起正式启动志愿服务认证管理系统,实现志愿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网络化管理。

(一)认证程序

1.我校在籍学生开展志愿服务前,均需登陆“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共青团”微信平台志愿者版块进行志愿者申请、实名绑定,成为一名志愿者;

2.志愿者个人开展志愿活动后,本人应及时在微信端申报工时,并将《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志愿者服务表》(附件2)于活动结束7日内上交所在院(系)青年志愿者分会;以团体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需在活动前3天向所在院(系)青年志愿者分会提交活动计划并批准开展后,方可开展活动,于活动结束7日内将《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志愿者服务表》上交院(系)青年志愿者分会。

3.志愿服务认证本着“一次活动一申报”的原则。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分会每周对志愿者提交的《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志愿者服务表》进行一次集中审核,审核通过的记录备案。志愿者从事同一岗位具有连续性工作一个月以上的,需要在开展服务前与服务单位签署《大学生校内志愿服务协议》(附件1),并上交所在院(系)青年志愿者分会备案,服务结束后由服务单位出具工时证明并附每次参加志愿服务的工时情况记录,由学生所在院(系)青年志愿者分会审核认证。

4.审核通过后,志愿者个人可以在微信端实时查询个人工时记录。

(二)注册认证

1.认证对象:通过微信端实名绑定的我校全体在籍学生。

2.认证内容:在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为特征的前提下开展的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志愿服务活动,认证时需出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志愿者服务表》。

3.注册认证时间:

1)志愿者服务时间以1年为单位认证时间,每年参加至少48小时的志愿服务活动才能予以注册;

2)青年志愿者协会每年对志愿者注册认证两次,分别于6月和12月进行;

     3)每次注册累计的工时为注册日的前一年的总工时。

四、建立奖励机制,优化志愿服务发展环境

学校依托青年志愿者认证系统,每年对优秀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分会进行评优表彰,评优办法另行发文。各二级单位开展的志愿服务情况作为共青团工作量化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共青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