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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团字〔2016〕14号关于举办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18日 18:26】

各院(系)、部

为不断丰富校园科技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科技文化活动的蓬勃开展,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努力培养科学态度和创新精神,踊跃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事业中去,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推动校园科技成果向社会生产力的有效转化,助力我校应用型大学建设。经校党委学工部、团委研究决定举办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

二、竞赛时间

2016年10月—12月

三、竞赛对象

在2016年10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四、作品类别

竞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方向的作品)、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I、II两类:I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II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作品要求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学术性、先进性和现实指导性。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以学生为主设计,独立完成,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需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作品。

3.发明制作类作品申报时,除实物外,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实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照片),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也可一同附上。

4.此次竞赛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人需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评审委员会将对作者和作品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获奖的将追回所得一切奖励及荣誉,并以适当形式公布。

4.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必须是中文(若是外文或其他文字,要附有汉语文本),所有参赛作品须为word格式打印件,正文字体为仿宋_GB2312、字号为四号字、行距设置为固定值28磅、文章版面尺寸14.5×22cm、页面设置为A4纸张,附于申报书后,全套材料一式三份。

六、活动要求及安排:

各院(系、部)团委(团总支)要紧密结合校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日程安排,认真组织院(系、部)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做好赛前培训、作品评审和优秀作品的推报工作。本次大赛分为组织与发动、初赛、复赛、决赛、省级报送五个阶段。

1.组织与发动阶段(10月17日至10月31日)

⑴各院(系、部)开展“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发动本院(系)师生,充分利用本单位科研条件,结合本专业特点和相关热点问题帮助学生确立课题,学生也可自主选择课题。同时成立院(系、部)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并将组委会及其联络员名单于31日前上报校团委。

⑵各院(系、部)做好本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申报咨询、培训工作,对学生申报作品参赛相关事宜和作品申报的撰写进行指导和培训。

2.初赛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

各院(系、部)对各院(系、部)参赛队提交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的提纲完成初评。确定进入复赛的作品名单,并对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复赛阶段(11月16日至12月31日)

12月底各院(系、部)完成本院(系、部)进入复赛的作品的复赛,并筛选出优秀作品5-10件作品,推荐到学校,进行校级决赛评审。

4.决赛阶段(2017年1月至3月)

学校将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院(系、部)上交的作品书面评审和答辩,并评选出省级参赛作品和校级获奖作品。

5.省级报送阶段(2017年4月至5月)

学校根据决赛结果将省级参赛作品上报河北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七、奖项设置

1.省级奖项:报送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作品,按省级获奖情况奖励。

2.校级奖项:除报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作品外,学校设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

3.获奖作品数不超过校级参赛作品总数的50%。

注:报送参加省级比赛未获省级奖项的,按校级一等奖奖励。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落实。各院(系)、部要将“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列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成立由院(系)、部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加强赛事组织领导。认真组织院(系)、部开展竞赛活动,突出竞赛的学术性和普遍性,做好对参赛作品的组织、指导工作,全面权衡,优中选优,遴选院(系)、部优秀作品参加学校比赛。

2.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各院(系)、部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宣传工作。引导和激励更多青年学生投身科技学术实践,努力在校园中营造热爱学习、崇尚学术、追求真理、敢于创新的浓厚氛围,更好地服务校园学风建设,使“挑战杯”的品牌在广大学生中产生更为广泛、深远的影响。

3.院(系)、部于12月31日前将所有参加校级决赛终审作品及参赛作品汇总表电子版、纸制版各一份上交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