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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共青团“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12:42】

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共青团“活力团支部”

创建遴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团委、各高校团委:

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定于今年秋季学期面向全省高校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有关事宜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0月中旬至12月下旬

二、活动范围

面向全省各高校(含高职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学生团支部(总支),包括班级、社团、活动项目、实验室、宿舍等各类学生团支部(总支)。

全省共遴选产生720个“活力团支部”。

三、遴选条件

1.思想引领成效好。团支部(总支)坚持思想引领核心任务,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2.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总支)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3.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总支)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4.团员参与活力强。基层民主及团支部(总支)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总支)的工作和建设。

5. 宣传展示活力强。团支部(总支)能够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其他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宣传展示,在校园内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

四、活动安排

各地各高校团组织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遴选,组织基层团支部制作视频、H5页面或图文综合类新媒体作品,对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进行展示、传播,鼓励高校采取网络投票等形式进行遴选,各市团委可推荐20个“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每所省属高校可推荐20个“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候选对象须在校内进行公示),请按推荐的排名顺序认真填写汇总表,于12月5日前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市级团委学校部尽快将此通知转发本地区各高校。

2.各地各高校团组织要对此活动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类学生团支部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组织开展好本级遴选各个环节的工作。

3.各团支部制作的新媒体作品须为原创,主题鲜明、内容新颖、寓意深刻。内容主要反映自“活力提升”工程开展以来,团支部在提升组织活力、工作开展活力、团员参与活力和宣传展示活力等四个方面的特色成果和经验做法,既可全景展示团支部活力提升的整体创建成果,也可以特景展示团支部活力提升的突出方面和典型特色。作品可分为微视频类、H5页面类和图文综合类。微视频类作品使用flv格式,视频长度4-8分钟,上传至“腾讯视频”网站。H5页面类作品基于H5网页技术,包括“云来”“兔展”“易企秀”等新媒体软件设计的产品,作品长度为10-20幅页面。图文综合类作品可包括漫画、书画、摄影、海报等作品,文体适合网络新媒体的语境语感,文字内容和配图和谐一致,以微信公众平台为载体发布,图片去水印。新媒体作品链接在申报表中一并报送。

5.各地各高校活动开展情况及特色做法请及时反馈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曾庆泉 刘艺颖 0311-87903819

电子邮箱:xuexiaobu508@163.com

 

附件:1.“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汇总表

2.“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

 

 

团省委学校部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