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举办第三届“中华传统文化月”非遗演出
【发布日期: 2013年06月19日 00:00】
文法学院举办第三届“中华传统文化月”非遗演出之
“昌黎地秧歌”表演
昌黎地秧歌是河北省最具代表性的民间舞种之一,分布在河北省昌黎、卢龙、抚宁、乐亭、滦县等地。它最早产生于元代,一直流传至今。昌黎地秧歌以在地面上轻快自如、自由灵活地扭动,做出比较细腻、风趣的戏剧性表演见长。昌黎地秧歌早在2006年就被列入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而《扑蝴蝶》则是昌黎地秧歌的一朵奇葩。今天,这些民间艺术家们就为同学们演出了这段由传统秧歌加入舞蹈元素的《扑蝴蝶》。地秧歌顾名思义,一般就是就地演出不计场地。这使现场观众和表演者们间的距离拉得更近,更进一步感受传统民俗的魅力。
昌黎地秧歌是一种体现农民生活情趣、舞蹈风格鲜明独特的秧歌形式,它反映了农业社会、农村生活的部分特征和农民乐观诙谐的精神风貌。但由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艺人高龄化等原因,昌黎地秧歌的传承面临着严峻形势,亟待抢救和保护。此次,昌黎地秧歌走进我们的校园,对于这种传统民间艺术的保护和发扬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不仅使年轻人了解、认识了这种古老的文化,同时也使传统民俗在学生中得到一定重视。这场喜闻乐见的秧歌表演给在场的老师和同学们带来了欢乐,更是大家浸在传统文化的氛围中,尽享其中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