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团字[ 2017]11号_社会实践表彰决定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27日 14:01】
各院(系、部):
按照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有关要求, 2017年暑期,我校组建全国重点立项团队1支,省级重点立项团队16支,校级立项团队34支和院(系)级立项团队81支,集中近一个月时间,组织开展了以“喜迎十九大•青春建新功”为主题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活动中,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结合我校实际,开展了理论宣讲、思政课堂拓展、弱势群体帮扶、弘扬传统文化、科技支农、社会调查、助力创城、禁毒防艾宣传、反邪教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中国教育报、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日报、燕赵都市报、河北法制报等70多家官方媒体先后对我校社会实践团的先进事迹给予了宣传报道,为我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树立了品牌形象!
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师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实践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决定授予数学与信息科技学院团委等5个单位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授予工商管理学院“护城使者”政策宣讲实践团等15个团队“优秀实践团队”荣誉称号;授予马嘉俪等23名教师“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授予马玉玲等21名教师、王双等359名同学“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不断进取,在今后的社会实践中,进一步开拓创新,争取更大成绩;希望广大团员青年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发扬不怕艰苦、勇于实践的精神,在服务社会、服务基层、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奉献和服务中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