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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团字〔2017〕17号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创青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23日 18:21】

各院(系、部):

为引导和激励在校大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校园文化氛围,培养和提升广大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造精神、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服务广大青年学生就业创业,积极备战2018年河北省“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现组织开展2017年“创青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

二、大赛对象:2017年9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三、大赛内容:

此次比赛分3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一)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1、参赛对象及评价内容

此项赛事面向学校全体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申报条件

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要求,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二)创业实践挑战赛

1、参赛对象及评价内容

此项赛事面向全体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申报条件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要求、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三)公益创业赛

1、参赛对象及评价内容

此项赛事面向全体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申报条件

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四、大赛要求:

1.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小组,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其中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2人;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学院组队。为保证创业计划书写作的完整、具体和深入,一般要求竞赛团队中要有能掌握管理、经济、法律、电脑、财务和项目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原则上管理和财务的为三年级以上学生)。参赛作品由创业团队(小组)集体申报,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只可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

2.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具体来源有:⑴参赛小组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⑵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引用其产品;⑶一项可能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并且有明确的市场容量和竞争力,处于创业起步阶段的创业项目,或者有较大市场容量和较强市场竞争,具有发展潜力,实施周期可控,投资规范适中的精、特、新、中、小企业创业项目。

3. 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以上证明及附属资料可延期至复赛时提交)。

4. 进入决赛的队伍如有人员变更,请于决赛开始前提交新的报名表,决赛期间不应有人员变动。

5.如参赛团队出现违规将被视为故意作弊,取消其继续比赛和进行评奖的资格。

6.在作品中用到其他单位或个人研究成果的,未经成果所有单位或个人的同意不得私自转让或寻求投资。未遵守本规定而发生的法律纠纷,由参赛团队自己承担。

五、活动要求及安排:

各院(系、部)团委(团总支)要紧密结合校级“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日程安排,认真组织院(系、部)级“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做好赛前培训、作品评审和优秀作品的推报工作。本次大赛分为组织与发动、初赛、复赛、决赛、省级报送五个阶段。

1组织与发动阶段(10月23日至10月31日)

⑴各院(系、部)开展“创青春”创业大赛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发动教师参与并指导学生立项,把“创青春”创业大赛纳入人才培养目标予以实施。同时成立院(系、部)级“创青春”创业大赛组委会,并将组委会及其联络员名单于31日前上报校团委。

⑵各院(系、部)做好本届“创青春”创业大赛的申报咨询、培训工作,对学生申报作品参赛相关事宜和创业计划书的撰写进行指导和培训。

2初赛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

各院(系、部)对各院(系、部)参赛队提交的“创青春”创业大赛参赛作品的提纲完成初评。参赛作品理想篇幅:A4纸3—4页,正文用小四号、宋体。每支队伍可提交作品多份。(进入复赛时只能选择一份提纲进行完善)

3复赛阶段(11月16日至12月31日)

12月底各院(系、部)完成本院(系、部)进入复赛的作品(完善成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初稿)的复赛,并筛选出优秀作品5-10件作品,推荐到学校,进行校级决赛评审。

4决赛阶段(2018年1月至3月)

学校将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院(系、部)上交的作品书面评审和答辩,并评选出省级参赛作品和校级获奖作品。

5省级报送阶段(2018年4月至5月)

学校根据决赛结果将省级参赛作品上报河北省“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

六、奖项设置

1.省级奖项:报送参加“创青春”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作品,按省级获奖情况奖励。

2.校级奖项:除报送“创青春”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作品外,学校设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

3.获奖作品数不超过校级参赛作品总数的50%。

注:报送参加省级比赛未获省级奖项的,按校级一等奖奖励。

七、法律申明

在作品中用到其他单位或个人研究成果的,未经成果所有单位或个人的同意不得私自转让或寻求投资。未遵守本规定而发生的法律纠纷,由参赛团队自己承担。

主办单位有义务不泄露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有关本次大赛的所有信息必须经组委会授权后方可在媒体及推荐网站上发布;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属于团队个体行为,参赛选手自行把握参赛作品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与竞赛组委会无关;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竞赛组委会无关。

八、注意事项

严禁抄袭校内外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中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