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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秦皇岛市委 关于举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建功 新时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年02月06日 08:10】

各团县(区)委,团工委,市各直属团委: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共青团的首要政治任务。为使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市广大团员青年中入脑入心,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决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传播者、践行者,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经团市委研究,决定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建功新时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建功新时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

二、竞赛时间

2018年2月—2018年5月,预赛、决赛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三、参赛对象

全市团干部、团员青年。

四、竞赛内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

五、竞赛安排

(一)初赛(2018年2月-3月)

初赛以各直属团委为单位,通过多种形式自行组织安排,并保留相关活动材料。赛后每个直属团委推荐1支队伍(每队4名选手,其中至少1名团干部)参加预赛,并将选拔结果和参赛报名表于2018年3月5日前上报团市委宣传部。

(二)预赛(2018年3月-4月)

预赛将采取现场比赛方式进行。预赛分为县区组、高校组、市直机关组和企业组,共四个组。比赛环节有:个人必答题、团体必答题、抢答题、加赛题。各组预赛前二名进晋级决赛。分组办法如下:

第一组(9个):团海港区委、团抚宁区委、团北戴河区委、团山海关区委、团昌黎县委、团卢龙县委、团青龙县委、开发区团工委、北戴河新区团工委。
 第二组(10个):市直机关团工委、教育团工委、国资委团工委、卫生局团委、商务局团委、建设局团委、房产局团委、交通局团委、市消防支队团委、市银监局团工委。
 第三组(8个):燕大团委、东大分校团委、科技师院团委、秦职院团委、建材学院团委、河北外院团委、环管学院团委、海洋学院团委。
 第四组(10个):邮政分公司团委、秦港股份团委、山船重工团委、中铁山桥集团团委、哈电集团团委、移动分公司团委、联通分公司团委、电信分公司团委、兴龙股份集团团委、苏宁电器团委。

第一、二组预赛在3月中下旬举行,第三、四组预赛在4月中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决赛(2018年5月)

决赛将采取现场比赛方式进行,设仲裁组。比赛环节有:个人必答题、团体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加赛题。根据答题成绩评选出获奖团队。

六、奖项设置

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并根据各单位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8名。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知识竞赛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组织学习竞赛活动,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方案和知识竞赛的实施方案,在现有条件下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组织开展活动,目的是要以知识竞赛活动为契机,组织广大团员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运用网络、微信微博、青年之声、电子屏幕、学习专栏等平台,大力宣传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好的做法经验,着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各单位请于2018年3月5日前将4名参赛人员和1名领队人员名单报团市委宣传部,联系人:黄引,联系电话:3656121,邮箱:qhdtswxcb@163.com。




共青团秦皇岛市委

2018年 2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