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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年审考核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29日 16:20】

各相关单位、各学生社团: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生社团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学生成才”的育人功能,保障社团活动健康有序运行,现将《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年审考核制度》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年审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社团活动,加强社团管理,结合我校社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施学生社团年审考核制度,正确引导社团发展,打击和取缔违规违纪的社团活动,推进学生社团规范有序化发展。

第三条  接受年审和考核是学生社团应尽的义务,也是保障会员合法权益的主要途径,各学生社团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年审时间、年审要求和考核内容,认真履行接受年审考核的职责,如实填报和提交有关年审考核材料。

第四条 学生社团年审考核于每年6月在校团委领导下,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学校正式注册的所有学生社团。

第二章  年审考核内容

第六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情况。

第七条  遵守《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情况。

第八条  社团组织机构建设以及会员信息注册情况。

第九条  社团章程以及相关制度制定情况。

第十条  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  年度计划、总结材料的上报以及其他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第十二条  根据章程开展社团活动、进行活动报备的主要情况。

第十三条  社团活动开展质量以及取得成效。

第十四条 年审考核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年审申请表》(附件1);

2.社团章程以及社团各项规章制度;

3.社团组织机构设置以及会员名单;

4.财务明细报告;

5.一年工作的计划、总结;

6.社团主要负责人变更情况说明(若无变更,则无需上交);

7.一年内举办各项活动佐证材料以及获奖情况;

8.其他按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社团量化考核表》(附件2)提供的相关量化佐证材料;

第十五条  第十四条所列材料装订成册,形成《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社团年审报告书》,如未如期上交社团联合会,不予注册登记,作注销处理。

第三章  年审考核程序及标准

第十六条  社团联合会对社团的年审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各学生社团于每年6月初申报年审材料。

第十七条 社团联合会对社团申报的年审考核材料进行量化打分并公示。量化成绩占年审考核总成绩的80%。

第十八条 由社团联合会主持召开年度社团工作交流汇报会,各社团汇报年度社团工作的开展情况。由校社团联合会和学生社团挂靠单位组成评审组,对各学生社团年度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评审。评审成绩占年审考核总成绩的20%。

第十九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学生社团模范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内部管理有序,材料档案齐全,定期开展活动,按照年审考核总成绩排名,排名前15%的社团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前15%到40%的社团年审结果确定为“良好”,其他社团年审结果确定为“合格”。

第二十条  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年审考核视为“不合格”,依情况予以限期整改或直接注销: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

(二)违反共青团中央《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

(三)连续三年在学生社团年审考核中排名在后10%;

(四)内部管理,内部建设存在严重问题;

(五)每学期社团活动低于10次;

(六)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年审考核材料;

(七)年审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第二十一条 年审考核结束后,社团联合会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年审申请表》上签署年审意见,上报校团委备案,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全校通报。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二十二条 年审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年审结果确定为“优秀”的学生社团,授予学校“优秀学生社团”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二)年审结果确定为“优秀”和“良好”的学生社团为下一年度社会联合会理事会理事成员单位,并给予适当活动经费支持;

(三)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经社团提出申请,社会联合会进行审批,可以限期整改的,整改期限为3个月。整改期结束,学生社团应当向社团联合会报送整改报告,社团联合会将对整改结果进行评定并出具最终意见。对于整改合格的社团予以登记,整改仍不合格的社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注销,上报校团委备案。

第二十三条  各学生社团宗旨及活动内容基本相同的,各校区原则上只批准注册一个。

第二十四条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明令禁止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新闻舆情导向性发生重大错误的社团,随时发现,直接予以注销。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校团委。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社团年审申请表

年度:

社团名称


成立时间


挂靠单位


社员人数


社团类型

理论学习类□ 公益服务类□ 专业学术类□  

文化艺术类□ 体育健身类□ 创新创业类□ 其他□

社团负责人


联系方式


指导老师


联系方式


本学年社团建设成效(成果)


指导教师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挂靠单位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校社团联合会意见

 

年度考核结果为            。

 

                   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社团量化考核表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说明

评分标准

权重

组织建设

组织机构健全

每年9月向校社团联合会提交:1.各社团组织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

2.社团注册会员名单

每项材料20分(此项最高40分)

15%

制度完善

社团章程相关文件、经费管理细则、社团换届选举文件

社团章程30分,其他制度10分/项。(此项最高60分)

日常工作

社团招新

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新

基础分10分,违反规定不得分

25%

会费管理及使用规范

基础分10分,年度内如发现管理及使用不规范情况,此项不得分

工作完成情况

按期上报社团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基础分20分,计划和总结各占10分,结合具体内容优秀10分,良好7分,合格5分

按要求上交其他专项工作材料

基础分30分,不交-6/次,晚交-2/次,不合格-3/

出勤情况

出席社联例会、社长培训及活动

基础分30分,迟到、早退、请人替会-2分/次,请假-3分/次,旷会-5分/次。

社团活动开展情况

举办活动的数量和质量

社团举办活动的记录、总结、图片等佐证材料

举办社团活动5分/次,承办校级活动10分/次(上限100分)

15%

社团每月申报精品活动需提前上交策划,由社联、院(系)学生干部代表组成评审组对举办活动进行打分

依据社团活动考核表打分(60-100分)

取年度平均分。

15%

参与校园文化活动情况

积极参加校级活动,或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官方竞赛、展演(已在社联备案)等活动情况

10分/项(此项最高100分)

10%

社团品牌建设成效

社团成员参与的与本社团领域相关活动(已在社联备案)获奖情况(此项最高50分)

国家级团体荣誉,不分等级按一等奖对待;个人参赛获奖按所列成绩减半,不分等级按三等奖对待。

特等奖

50分

20%

一等奖

40分

二等奖

30分

三等奖

20分

省级团荣誉,不分等级按一等奖对待;个人参赛获奖按所列成绩减半,不分等级按三等奖对待。

特等奖

20分

一等奖

15分

二等奖

12分

三等奖

10分

(校)级团体荣誉,不分等级按一等奖对待;个人参赛获奖按所列成绩减半,不分等级按三等奖对待。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6分

院(系、部)级专业学术竞赛获奖。

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2分

社团活动获得校内外官方媒体报道情况

社团需上交媒体报道链接、音视频报道原件等佐证资料。

校级报道3/次,

市级报道5/次,

省级报道8/次,

网络媒体报道3/

(此项最高50分)

总计



注:1.以上所列加分内容以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为准;

2.以上未尽事宜由校团委召开会议解决。

 

共青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