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团字[ 2016]13号_社会实践表彰决定
【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11日 14:00】
各院(系、部):
按照省教育厅、团省委等有关社会实践的文件要求,助力我校应用型大学建设,引导我校广大青年师生努力践行李保国“对党忠诚、心系人民、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2016年暑期,我校组建省级立项实践团20支,校级立项团队46支以及院(系)级立项团队83支。在为期一个月时间内,集中开展了以“青春建功十三五·实践创新促发展”为主题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活动中,我校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结合我校实际,本着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志愿服务、专业学习、就业创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河北经济日报、河北德育网、秦皇岛电视台等40余家媒体先后对我校社会实践的先进事迹给予了宣传报道,为我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师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实践活动的广泛、持久、深入开展,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决定授予数学与信息科技学院团委等5个单位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授予文法学院“李保国”扶贫志愿服务小队等15个团队“优秀实践团队”荣誉称号;授予马静等22名教师、何雨勍等377名同学“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不断进取,在今后的社会实践中,进一步开拓创新,争取更大成绩;希望广大团员青年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发扬不怕艰苦、勇于实践的精神,在服务社会、服务基层、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奉献和服务中成长成才。